2012年1月1日 星期日

著作目錄

一、學位論文、專書

2015,《台灣人的國籍初體驗:日治台灣與中國跨界人的流動及其法律生活》。台北:五南,272頁。(與王泰升、阿部由理香合著)

2010,《台灣代書的歷史考察》。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318頁。


2007,〈台灣代書的歷史考察〉,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279頁。
本文獲得政治大學98年度廖風德先生學術研究出版獎、2009年國史館第一屆「國史研究獎助」

二、期刊論文(*有審查制度)


*2015,〈戰後臺灣關於「違警罰法」的批判內容與脈絡考察〉,《臺灣文獻》66卷3期,頁151-196。

*2015,〈論清朝地方衙門審案機制的運作——以《淡新檔案》為中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86卷第2本,頁421-469。(與王泰升、曾文亮合著)

*2014,〈如何稱呼臺灣史上的「日本時代」?兼論戰後日式紀年與意象的清除與整理〉,《臺灣文獻》65卷3期,頁49-98。

*2013,〈由「員林事件」看戰後初期臺灣法治的崩壞〉,《國史館館刊》37,頁81-121。

*2012,〈「痛癢無關」?——清國革命與台灣(1911~1912)〉,《臺灣風物》62卷1期,頁47-89。

*2011,〈政府資訊公開法制的誕生與臺灣史研究脈動(2000-2008)〉,《史原》復刊第2期(總第32期),頁83-144。

*2011,〈尋找關廟一座日本巡查墓碑的主人〉,《臺灣文獻別冊》37,頁19-31。

*2008,〈從東三省鼠疫問題看清末的內政與外交(1910-1911)〉,《國史館館刊》20,頁41-70。

*2005,〈日治時期臺灣人與近代法律的交會——以張麗俊《水竹居主人日記為例》〉,《政大史粹》8,頁89-123。

*2005,〈由斥革總理看十九世紀北臺灣地方菁英與官府的權力互動〉,《政大史粹》8(2005.6),頁35-66。

三、專書(論文集)之一章(*有審查制度)

2016,〈從日治代書業務看台灣的法律生活〉,收於台灣法律史學會主編,《台灣法律史的探究及其運用》(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6),頁247-303
  

*2015,〈戒嚴體制下的臺灣 (1949-1960s)〉,收於呂芳上主編,《戰後初期的臺灣(1945-1960s)》(台北:國史館,2015),頁135-195。

*2007,〈再探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制度設計〉,收於彭明輝、唐啟華主編,《東亞視角下的近代中國》(台北:政治大學歷史學系),頁403-422。(原發表於中國廈門大學、香港珠海學院、台灣政治大學舉辦第七屆兩岸三地歷史學研究生論文發表會,2006年9月4-5日,會議地點:中國廈門)

*2005,〈臺灣肥料換穀政策的形成〉,收於政治大學文學院編,《陳百年先生學術論文獎論文集(第五集)》(台北:陳百年學術基金會,2005),頁285-321。(本文獲得93學年度陳百年學術論文獎研究生組第二名)

四、書評(*有審查制度)

*2008,〈評介曽山毅《植民地台湾と近代ツリーズム》〉,《臺灣學研究》7,頁135-140。

五、研討會論文、紀要

2017/11/30-12/1,〈近二十多年來臺灣法律專業社群的研究史回顧〉,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主辦,2017法律與歷史的交匯:「台灣法律史二十年」國際學術研討會,地點: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大樓三樓第一會議室。

2017/2/25-26〈中統局臺灣調統室與二二八〉,發表於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主辦,「『紀念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學術研討會』」,地點: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館北棟3樓第一會議室

2015/12/25,〈日治時期違警罪的概念與運作狀況——以「街路取締規則」為例〉,發表於國史館主辦,「國史館104年度修纂同仁學術討論會」,地點:總統副總統文物館

2015/8/10-11〈二二八事件中的清鄉——以臺中縣為例〉,發表於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主辦,「「二二八與臺灣戰後發展」學術研討會」,地點:人文社會科學館北棟3樓第1會議室


2014/3/26-28,〈論清朝地方衙門審案機制的運作:以《淡新檔案》為中心〉,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主辦,「『史料與法史學學術討論會」,地點: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物大樓五樓會議室(與王泰升、曾文亮合著)

2013/10/18,〈違警罪與臺灣人的日常法律生活〉,發表於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主辦,「殖民地臺灣社會邊緣學術工作坊」,地點: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8樓802會議室



2011/12/29,〈由「員林事件」看戰後臺灣法治的崩壞〉,發表於國史館主辦,「國史館100年度修纂同仁學術討論會」,地點:總統副總統文物館

2011/10/29 ,〈政府資訊公開法制與臺灣史研究脈動(2000-2008)〉,發表於 《史原》論壇主辦、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協辦,「復刊第二屆 《史原》論文發表會」,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二十教室

2011/10/3-4 ,〈《臺灣日日新報》對清國革命的認識〉,發表於中央大學人文研究中心、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舉辦,「辛亥革命百年回顧」國際學術研討會,地點: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一樓會議室、中央大學文學院A302國際會議廳。

2010/7/3,〈從日治代書業務看台灣人的法律生活〉,發表於台灣法律史學會、台灣法學會、台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主辦,「台灣法律史學會 2010年春季研討會.日治時期的法律論述與法律生活」,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1301多媒體教室

2006,〈「第二屆近代中國思想與制度研討會」會議紀要〉,《國父紀念館館刊》17,頁11-17。


五、通訊文章

2017,〈從檔案史料看「微調」課綱的現身脈絡〉,《國史研究通訊》12期(2017年6月),97-99。
2015,〈噍吧哖事件大審判〉,《臺灣學研究通訊》89期,頁24-25。
2015,〈日治初期的警察培訓:以吉岡喜三郎及其日記為例〉,《臺灣學研究通訊》88期,頁20-21。
2015,〈從「誓不從倭」到日本臣民——臺灣住民的國籍「選擇」〉,《臺灣學研究通訊》87期,頁20-21
2012.7,〈從舊慣調查談什麼是「舊慣」〉,《臺灣學研究通訊》67期,頁6-7。
2011.12,〈莫那魯道遺骸歸葬霧社始末〉,《臺灣與海洋亞洲研究通訊》5期,頁12-21。
2011.12,〈1902˙人止關之役〉,《臺灣與海洋亞洲研究通訊》5期,頁22-25。
2009.12,〈文獻中的土著民族:《諸羅縣志˙番俗考》導讀〉,《臺灣與海洋亞洲研究通訊》3期,頁22-24。
2010.9,〈訪鍾逸人先生小記〉,《臺灣與海洋亞洲研究通訊》4期,頁4-8。
2010.9,〈琉球散記〉,《臺灣與海洋亞洲研究通訊》4期,頁25-28。
2009.6,〈跨界的臺灣研究:日本臺灣學會〉,《臺灣學研究通訊》30期,頁14-15。

六、口述歷史

2011,王泰升、曾文亮訪問;羅其祥、吳俊瑩、王志宏、林政佑、林至曜、陳慶鴻記錄,《臺灣法律人的故事》,臺北:元照。

2008,林玉茹、王泰升、曾品滄訪談;吳美慧、吳俊瑩記錄,《代書筆、商人風:百歲人瑞孫江淮先生訪問紀錄》,臺北:遠流。


七、報章投書
〈讓卑南文物回娘家〉,《新新聞》912(2004.8),頁34-35。
〈台灣世紀小學風華(讀者書評)〉,《中國時報》,2004年7月16日。
〈卑南石板棺 未被遺忘〉,《中國時報》,2003年1月24日,第15版。
〈女王頭〉,《自由時報》,2002年7月29日,第15版。
〈怪手挖「寶」 粗魯的拜金主義〉,2002年7月3日,第15版。
〈博物館文物 登錄上網〉,《中國時報》,2002年3月2日,第15版。
〈考古遺址 管理重於指定〉,《中國時報》,2001年12月31日,第15版。
〈讓卑南遺址在國際發光 若能擴大保護區範圍 爭取申請登錄「世界珍貴遺產」成功率大增〉,《中國時報》,2001年11月8日,第15版。
〈斥資卅七億起造 人員編制緊縮 業務難推動 史前館鬧人力荒 有志難伸〉,《中國時報》,2001年11月6日,第15版。
〈整合考古資源 重現文化光彩 各博物館或陳列館可先行舉辦特展 跨出交流的第一步〉,《中國時報》,2001年10月1日,第15版。
〈傻瓜相機在故宮 閃光怎麼辦〉,《聯合報》,2001年8月18日,第15版
〈連故宮專家都不敢接手 文物修復問題 困擾史前館 盼大專院校開設相關科系培育人才〉,《中國時報》,2001年8月2日,第15版。
〈卑南文化公園 成了犧牲品?農民堅持開闢五十米外環農用道路 破壞景觀私心可議〉,《中國時報》,2000年8月4日,第15版。
〈不比牛肉 比誰的蘋果爛〉,《聯合報》,1999年12月19日,第15版。
〈看哪,三千年前的卑南〉,《聯合報》,1999年9月26日,第39版。
〈變調的保育花錢遊客:我才是老大〉,《聯合報》,1999年7月15日,第15版。
〈告訴民眾 為何要漲價〉,《聯合報》,1999年5月4日,第15版。
〈記住歷史 不讓軍國主義復活〉,《聯合報》,1999年2月23日,第15版。

八、學術服務與演講.
2017.1.12  國史館主辦「檔案與歷史研究演講系列(1)」, 從檔案史料看「微調」課綱的現身脈絡。
2014.12.20 台灣法律史學會、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主辦;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協辦「台灣法律史學會2014年度秋季研討會:台灣現代型地方制度之形成與發展」,擔任李鎧揚〈日治初期地方行政機構調整之討論—以街庄法人化為中心〉與談人。
2014.11.1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歷史系學會史薈「政治大學歷史系口述歷史工作坊」,講題:「口述歷史經驗分享:準備、臨場、整稿」。
2013.9.9  國史館「【愛˙閱讀】國史導讀會(十):臺灣代書的歷史考察」。
2013.6.22 《史原》復刊第四、五期編輯委員會主辦、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協辦「《史原》復刊第四期發表會」,擔任莊勝全〈褪下抗日的外衣:介紹《代書筆、商人風百歲人瑞孫江淮先生訪問記錄》〉討論人。
2012.10.27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戰後台灣歷史的多元鑲嵌與主體創造計畫」、台灣法律史學會、台灣法學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舉辦「台灣法治中的新舊典範學術研討會」,擔任許慈佑「從「杖斃」看皇權體制的王法及其操作」與談人。
2011.9.15 國立政治大學人文研究中心「現代中國的型塑-影視史組研討例會暨座談會」主辦,講題 「數位檔案與國史館紀錄片」。

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0315上課筆記

1567明朝中國開放海洋,開始有了沿海島嶼的領土概念。不同的西方勢力來中國的時間就牽涉到明朝中國的海洋政策不同。

葡萄牙:

  • 1410控制了進入非洲的地點(北非利達)。
  • 1488年抵達好望角,進入印度洋之後,可以藉由阿拉伯人在印度洋原有的貿易體系。1497抵達印度,接著進入麻六甲(1511,該地是南中國海進出印度洋的關鍵)
  • 南中國海、印度洋、西方海洋的廣域貿易圈,一旦抵達麻六甲,就可以很容易接觸南中國海和印度洋原本的貿易體系,這也是近代對中國歷史研究的反省,不再是中國歷史進入到專制主義時期就沒有發展,「刺激與回應」(背後是來自現代化的觀點,目的在說若沒西方,中國就無法進入到近代體系,主要在講西方的貢獻)的陳說需要被重新瞭解,相對於這種說法,濱下武志要強調既有的貿易圈,「附搭」於既有貿易體系,西方人初到亞洲,並非如入無人之境,故要關注亞洲內部自身的發展狀態。
  • 1517抵達廣州,後來遇到挫折,改進入日本,1557年在亞洲建立「日本-琉球-廣州」(途經島嶼航線是最好的選擇,琉球恰巧位於東亞島嶼鏈的關鍵位置,處於東中國海、南中國海的關鍵位置。一系列的島嶼連下來,可能會經過北台,琉球的與那國島的魚以前還賣到宜蘭來,很多臺灣人在那裡種甘蔗,可往南發展。琉球透過中介位置,從跟南方貿易取得熱帶商品,包括蘇木(染料、中藥用)、檀香(日本香道、中國燒香)、胡椒,這些也都是朝貢貿易的內容物,在亞洲非常有市場)的貿易體系透過葡萄牙,日本可以取得商品,生意做得很好,但影響琉球王國的生意。
  • 琉球的貿易北邊做到日本、南邊做到印尼,透過貿易建立琉球王國的財富,並且由中山王建立統一王國。但是葡萄牙插入之後,就會影響琉球王國的生意,但這也意外地決定琉球王國的衰弱。

西班牙
  • 一旦跟葡萄牙人走相同路線,故改走大西洋經太平洋抵達亞洲,避免衝突,與葡萄牙稍有分開。
  • 教皇於是出來調解雙方競爭,雙方各分一半。一開始以緯度來劃分(因緯度在當時容易被測量),但是船隻很難不走過南邊去,才能繞過大陸抵達亞洲,實際不太可行。所以改以「經度」來區分,但是經度較難以測量,協調後,就選擇非洲西部「佛德角」群島以西370「里格」的經度線來劃分雙方勢力,位置大約在大西洋的西邊,大約切過了美洲,以東屬葡萄牙;以西屬西班牙,保障原有發現新大陸的路線在,但對西班牙比較有利,但劃過南美洲時,今日巴西屬於葡萄牙的勢力範圍。
  • 加勒比海、墨西哥、玻利維亞為勢力範圍,但原本有印加、阿資提克帝國,但盛產銀,帶著銀橫越太平洋,從南美洲利用洋流在臺灣南邊的菲律賓群島上陸(1517抵達馬尼拉)
  • 但晚來了,無法直接從明朝取得沿海島嶼,但可以從福建漳州的月港與馬尼拉定期貿易,形成貿易路線。
  • 銀產國:中美洲(玻利維亞)、日本帶銀來中國,而可以與中國進行貿易

臺灣:
  • 在「日本-琉球-澳門」、「馬尼拉-月港」兩條航線下,臺灣東北部、和南部成為與外人接觸的首站,這是既有貿易路線,也代表著銀的流動,故臺灣社會很早就使用銀幣「番銀」,可以直接做為貨幣使用(特別是馬尼拉到福建這條航線,是連接著閩南的航線)。
  • 「十三行遺址」、北部「馬賽」人(可走基金公路,但金山才有比較大平原,在那邊吃蕃薯、鵝肉,沒有什麼,或賣粽子、玉米,沒有什麼農業生產)就跟外頭貿易。這裡有一個14世紀以後熱門商品:硫磺(中國希望從日本拿到硫磺、馬,因國家安全就立基於與北亞游牧民族的對抗)
  • 臺灣不在朝貢名單裡頭,但卻都從臺灣陽明山想去拿硫磺,當成給中國的貢品。
  • 經過南部則會接觸到排灣族、魯凱族,象徵貴族地位的「琉璃珠」、「銀幣」,溫度要很高,在技術條件限制下,可能就是從外頭來。
  • 兩條航線的交會點在臺灣島西邊的澎湖的附近。

荷蘭
  • 發展較晚,1560年才脫離西班牙成立共和國。1596年才進入東南亞,但西班牙在前1571年已經建立航線,在半個世紀前,葡萄牙已經建立航線。
  • 故荷蘭東印度公司進入很晚,但荷蘭進入後,二分的世界畫法難以運作,導致跟葡萄牙走相同路線,故會極力防阻,考慮「商業」、「利潤」的帝國主義,佔領廣大殖民地不符合利潤(非19世紀的帝國主義模式,是以優越意識,有殖民地才是帝國),但需要佔領重要的據點(好望角、非洲、阿拉伯、印度沿岸、麻六甲,即幾個海域貿易圈交界地方),「獨佔」貿易是利潤來源。
  • 大航海時代除了談西方到亞洲,也要談「西方自己打來打去」的過程。
  • 故荷蘭進入時,就不能夠從麻六甲進入(這是從印度洋進入南中國海最近的航線),改走次近的路線,繞今蘇門答臘南部和爪哇島中間的巽他海峽。此時要預期其他國家可能來競爭,想辦法控制次近的路。於是選擇在爪哇島西北角的地方「雅加達」
  • 但是荷蘭東印度公司手頭上沒有「銀」!既然走南方貿易路線,來亞洲只能到日本去找「銀」,建立貿易連結,1609年在九州平戶建立據點,形成(平戶-雅加達)路線,貿易路線拉得最長,還要跟先進來的歐洲國家競爭,最好能夠在中間建立據點,最好的地點就在臺灣海峽及其北部這個區塊。可以距離中國很近、又可以搶商船。
  • 1602年起到亞洲,就不斷在尋求據點,1604年這個艦隊不小心(因風吹)來到的澎湖
  • 明朝此時重新駐防時,澎湖成為其領土,但來的不是時候,已經恢復海洋島嶼領土概念近五十年,就會遇到明帝國的挑戰。
  • 1604年進入澎湖,沈有容則要荷蘭退兵,退到「北大年」(但是無法直接進行貿易,只能透過華人商人取得貨品),立了一塊「諭退」碑(喊了一聲就跑掉)但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檔案,卻顯示沒有戰爭,荷蘭退出。但一再希望能夠找到離中國越近越好的貿易基地。
  • 1620年代荷蘭現在開始要去找離中國近,但1604年的經驗顯示卻不能進入明朝領土,無疑地會發生戰爭。
老師的問題:如果你是荷蘭艦隊司令官,要找一個離中國近、卻又不去挑戰明帝國已經出現的海洋島嶼領土概念,這地方不是臺灣,那會是哪裡呢?

是「金門?」「馬祖?」嗎?答案下週分曉。


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

鯉魚山意象

12/12-14老朋友結婚回台東被請,席開120桌,盛大空前,「一家餐廳」一整家都被包下來了,在餐廳外搭帳棚,我還是第一次看到。

不過,跟標題比較有關係的是,禮拜天,老爸、老媽就說鯉魚山多了一條「鰲魚」,原來是鯉魚山整修3000萬,我猜是用相應提撥的經費,設置公共藝術,我個人是覺得還不錯,老爸一眼看過去就說是「海翁」(鯨魚),確實是有點像,不過結合將阿美族和鯉魚山的傳說結合起來,我個人相當肯定,至少讓大家知道鯉魚山的美麗傳說是和土著民族有關。

台東地標鯉魚山魚雕 像鯨不像鯉

〔記者黃明堂、鍾麗華/綜合報導〕台東市著名地標「鯉魚山」,今年由台東縣政府花費一百萬元打造魚形入口意象,台東縣長鄺麗貞昨天為其揭幕,民眾看到肥肥胖胖的魚造型,直說:「根本是鯨魚!」

有人說乾脆改名鯨魚山

黑色花崗岩打造的魚形意象長四公尺,有著圓滾滾的頭部,民眾十之八九都說它是鯨魚,也有人說像海豚,就是沒有人說像鯉魚。

還有人說,鯉魚山是台東市的守護神,魚連雙眼睛都沒有,怎麼保佑眾生?也有人說,魚意象旁明明寫著「鯉魚山」三個大字,卻花了大筆錢擺個鯨魚,簡直「愚」民。民眾抱怨鯉魚山跑出條鯨魚,乾脆改名鯨魚山算了。

由於在施作過程中,就有民眾質疑它的外形,台東縣府工務處特別在魚景旁加設「神魚護東台」解說牌釋疑,說這是阿美族神話中的「大鰲魚」。

設計者說 鰲魚做意象

設計者林勝賢解釋說,他是考據鯉魚山文史、訪查阿美族傳說,得知清治時期是叫鰲魚山,日治時期才被日本人改叫鯉魚山,阿美族則有段鰲魚困淺灘化成山丘的故事,加上古籍有「鯉躍龍門化成鰲」的說法,所以採用「鰲魚」做為意象,並根據鯉魚山山形及個人想像來設計。

鰲魚是神話中的魚,部分廟宇會彩繪龍頭魚身的鰲魚。林勝賢的鰲魚意象未見龍頭,也無鱗狀。林勝賢說,就像大家沒看過龍一樣,鰲魚是什麼樣,各憑想像。

林勝賢強調,縣府的原設計是像錦鯉池常見的錦鯉形投幣機,他認為太具象化,也太俗氣,所以改以藝術抽象手法設計,給予眾人想像空間。

專家說 看起來像Q版鯨魚

文史工作者趙川明說,魚形意象與鯉魚山形其實相去不遠,僅擺尾的形狀稍有出入。他認為藝術作品以創意取勝,民眾不必太在意它像什麼。

鯨豚協會秘書長李明華表示,鯉魚山的雕塑看起來比較像Q版、卡通的鯨魚,從整體弧度與尾鰭的水平結構來看,確與鯨魚類似,但因為沒有鯨魚的胸鰭,頭部也不是呈現「又長又圓」的比例,因此她無法說雕塑就是鯨魚。

即將卸任縣長、轉戰立委補選的鄺麗貞昨天趁著人潮最多的清晨,先為「神魚」揭開紅布,司儀高喊預祝高票當選,隨後她向在山下的運動民眾握手,留下民眾對魚指指點點,也有民眾搶頭香摸魚頭,希望「獨占鰲頭」,博得好彩頭。

整修工程 共花三千萬

鯉魚山整修工程共花費三千萬元,含魚形入口意象一百多萬元、錦鯉路燈等照明設備五百多萬元,及鑲刻鯉魚木棧道、涼亭等設施。

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4/today-life3.htm

2009年12月5日 星期六

1874年臺灣南部番地爭論

最近BBS上大家熱烈討論臺灣番地的主權歸屬,說真的,都習慣在網路上看現成資料,就進行詮釋,真的仔細讀過材料嗎?讀懂史料嗎?這是我還在努力學習的部分,作為課堂報告的材料,提供給大家參考,也留做紀錄,至於閱讀的兩份材料,會儘快放上來。

一、前言

本次提供討論的兩份材料,一份是李仙得為建構日本出兵臺灣的合理性所寫的文章;另一份則是清總理衙門恭親王與日方代表大久保利通的外交文書交鋒過程。李仙得作為「鼓動」日本出兵臺灣的關鍵角色,其個人對臺灣南部的觀察,以及與清廷的交涉經驗,遂成大久保用以質疑清廷統治政策的論據;雖然李仙得這份文件是手稿,但已經準備出版,故在論述上可見到其層次,先是論述臺灣番地在國際法上的性質,接著認為日本可以文明國的身份,前往佔領,同時在台灣南部番地取得一個戰略地位,迫使清朝讓出臺灣非番地部分。

二、李仙得文件

李仙得在文件開頭就申言中國疏於對臺灣番地實行統治,故已經喪失權力,應將此統治權利轉讓給「文明國家」,最後並認為一旦占領臺灣南部,最終將會使得清廷讓出臺灣。
認為日本得以占領臺灣番地的論據如下:

一、李仙得認為清廷並沒有「能力」行使對臺灣番地的統治權力,也看不到清廷有任何「意圖」透過法律手段建立對番地統治與行政權威,也就是清廷長期忽略對臺灣番地統治。

二、李仙得也從個人實際經驗,看見清廷地方官員在被要求處理海難救助與處理「懲番」問題時,得到的答案竟是「野蠻地區不在中國的法律管轄內」,他認為清廷無意加諸帝國的統治權威於臺灣番地,故他所要交涉的對象,便是當地番社頭人卓杞篤,他將臺灣南部恆春地域視為是卓杞篤的勢力範圍(Tauketok’s territory),故與其言妥海難救助協定(agreement),並將此消息向歐洲釋放;甚至在1869年李仙得再度前往恆春與卓杞篤確認海難救助章程時,服務於臺灣南部海關的官員Alexander Man(被李仙得稱為Chinese officer,可能是中國人,據陳弱水師推測,可能來自廣東)一同隨行,但李仙得發現作為中國海關稅收官員,理應最清楚海關的管轄範圍,但在與卓杞篤的交涉中,為中國政府服務的洋員並無宣稱清廷的統治及於此地,並一同在章程上署名,事後並無遭清廷方面懲處,後來還在北京成為官員的高級私人顧問。

三、那麼清廷「現在」是否可以考慮進行對臺灣番地進行統治?李仙得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原因在於清廷過去的統治方針已經永遠阻礙與番民建立關係;更糟的是,中國對番地的放任,嚴重威脅整個世界,造成海難後船員一再被殺的悲劇。作為日本臣民(subject) 的琉球人先前在此地遭害,正是日本得以正當化占領行動,便可對臺灣番地進行中國所忽略、疏於從事的「文明教化」(civilizing )事業,維護此區域安寧,從而領有南部番地。

三、大久保、奕訢往來照會

李仙得實際上是以19世紀國際法對於「主權」的定義質疑清廷封禁式邊疆統治政策,這點也充分體現在大久保與總理衙門往來的照會之中。大久保以象徵主權統治的「賦稅」(國之徵稅,起於君民相約者也)、「教化」(戕害漂民……此事土番習以為常,無所畏憚,中國以為嘗有法治之實歟)、「設官」(今使遙轄人跡不到之地,尚得謂之設官之實乎)、「政教」(凡征服邦土,名之為義者,必須繼以政教)(頁145-146)等方面質疑清廷對番地統治的有效性,並拿出歐洲國際公法學者的論點為其論點背書,反覆質疑清廷放任臺灣番地成為「野蠻」之地,認為「政化不逮之地,不得以為所屬,是為理之公者」(頁150),而「無律是無國也」。大久保接著質疑清廷是否長時間並「有效」控制臺灣番地,在引述《萬國公法》「非有實力永久施行者,不得正真占有之權」的論理下,大久保質疑清廷總是以「遵俗制宜」(頁149)為由回應西方對主權的定義,故大久保咬定「中國政教之實,未及臺番,鑿鑿可據。今貴王大臣獨揭版圖虛名推論,夫萬國林立,島嶼星散,彼此得指所屬,名為己國版圖者,將何以保焉?必也掌管之實明,而版圖之名從」(頁155-156),在主權與責任不可分離的情形下,清廷難謂對生番之地為其版圖。當大久保反覆申論清廷並無實際統治臺灣番地後,對現實問題——日本陳兵臺灣的解決方式,到雙方辭令往返最後攻防階段方才言及, 藉以證明出兵的合理性。

清廷方面,恭親王奕訢早已知悉日方用心。奕訢認為大久保一直在主權問題打傳,目的只是在於「護其興兵占地之非」,故奕訢自始不願在日方所設定的框架中立論。我認為奕訢深知若在當時《萬國公法》對於主權的定義下反駁大久保,實難有立論根據,故不正面回應,雙方看似一來一往,各自的立論歸著點,並無交集。 故奕訢在立論展開前只能將「生番地方本屬中國,無論事前事後,不逮本衙門論及,久為中外所共知」,將臺灣番地歸屬當作是「不待辯論」、不證自明的前提條件。故立論時緊抓1871年「日清修好條約」,迴避《萬國公法》,並將修好條約中有關「兩國政事禁令,各有異同,並言政事聽己國自主云云」條款反覆強調,認為該條承認清日內政作法各異,至於對番民採取「由漸而施,毫無勉強急遽之心」的教化方式,故非能謂中國無所作為,中國向來對各地區的統治向來就不是普遍與均質,「皆治國之常情」,日方於理,無從干涉。至於事件導火線——海難救護問題,中國當循前例,接「照會」後即由中國自辦,但始終未接日方通知,如何能辦?

四、討論
日方自李仙得處挪用19世紀國際法對主權的嚴格定義一一詰問清廷,但清廷並無質疑或翻轉主權定義,或抬出另一套世界秩序觀相抗,恭親王在照會中用詞極為謹慎,對過去「誤論之華官」如毛昶熙等官員的輕率發言皆已「申懲」。換言之,清廷並不以西方對主權的界定方式為非。
牡丹社事件最後雖是在清廷賠償50萬兩軍費,以及在北京專約中承認琉球為日本國屬民下收場,但隨後啟動的開山撫番政策,或可看做是清廷官員如將臺灣自近代定義下的領土化和原住民文明化的進程設定邁進,重新調整治台政策,其政策內容也可理解為「邊疆領土化」的過程。(註)就臺灣歷史而言,因為主權論爭,近代國家意義的統治邊界(boundary)觀念被拿到外交檯面上討論,日後官府一場場與土著間開山撫番戰爭後,繼以「具體」政策方針開拓臺灣番地,對清政府而言無非是在避免類似《臺灣府志》、《淡水廳志》中模糊的「版圖之說」所導致外交辭令困境再現,以及混同儒家主義的修辭所可能導致的領土危機;且就臺灣自身長期歷史觀點來看,牡丹社事件為臺灣山地開啟了(類)近代國家思維的統治政策的序曲。


(註)張隆志,〈殖民接觸與文化轉譯:一八七四年臺灣「番地」主權論爭的再思考〉,收於 甘懷真編,《東亞歷史下的天下與中國概念》(臺北: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7),頁279。

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李宗仁上台文告

網路上有《李宗仁回憶錄》的全文,故有一些關鍵文件,可能會被誤導,以下這份文件是李宗仁掌權上台的法律文件,刊登在《總統府公報》210期(1949.1.22):

影像如下:
全文如下:
總統蔣公軫念國家之艱危,顧恤人民之痛苦,促成和平之早日實現。命宗仁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代行總統職權,自揣庸愚,膺茲重任,曷勝惶恐。惟是宗仁追隨總統革命二十餘年,悉以國家人民為重,而對於個人之進退出處,嚴謹光明,心志既決,不可移易,宗仁仰承督責,不容辭謝,惟有黽勉將事,效忠國家,冀使中樞之政務不墜,而總統救國救民之志業有成。所望我全體軍民抒誠合作,文武官吏各安職守,精誠團結,一德同心,本和平建國之方針,為民主自由而努力,國家民族實利賴之。

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大法官、司法院長對復行視事的說法

這是1950年3月3日的《中央日報》,大法官林彬、司法院長王寵惠先後跳出來為蔣中正的復行視事,做憲法背書,理由大同小異。

當年蔣中正下野時的文告,特別就只原用憲法第49條「後半」而已,不用前半段「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的「缺位」狀態,因為如果是「辭職」,那可就是總統「缺位」了,如果解釋成缺位時,李宗仁當時的頭銜就不必掛著「代」總統的稱號了,就是名副其實的中華民國總統啦,也就完全封死蔣中正的復行視事之路了。

通常研究者都看蔣中正的下野聲明,質疑復行視事的聲浪,常被掩蓋或不談,但當時確實得處理這個問題。理由充分不充分,諸位看倌,您覺得如何?









參考資料:

憲法第49條: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補選總 統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曹永和老師名譽博士頒贈典禮


在這學期的某一次日文史學名著課堂上,上課前,甘懷真主任突然先到班上要等曹老師進教室,目的是要問曹老師是否願意接受文學院推薦,接受臺大頒贈名譽博士,曹、甘兩位老師在講台上「咬耳朵」(其實是老師耳力不好,主任講話要貼近老師耳旁),最後就在我們台下同學的鼓掌下,就這麼敲定。

今天,11月15日,臺大八十一週年校慶,抵達臺大綜合體育館,想不到遲到還可以坐在前三排,所幸頒贈名譽博士這段,可都沒漏掉,而這讓我照起像來,就更方便一些。

since1928

校長介紹為何要頒發名譽博士學位給老師時,開頭就說,曹老師的研究將臺灣史帶向「國際化」,帶到國際學術界,通篇致詞,很大程度都是具焦在此上。



作為接受人,曹老師則在致詞中一再感謝臺大「圖書館」,認為是臺大圖書館、是臺大圖書館的藏書、史料成就了他;作為一個研究者,他認為是材料、書籍讓他有機會站在台上,接受這個殊榮,這是「歷史」研究的真誠告白,因為作為一門經驗性極強的學問,沒有材料,幾乎是談不下去的。





同時,老師在致詞開頭,還特別感謝了啟蒙他的第一座圖書館,就是台灣總督府圖書館附設的兒童室。(附註)





身為圖書館員出身的研究者,今天致詞,感謝的還是圖書館。


曹永和老師致詞片段


附註:在曹銘宗《自學典範:台灣史研究先驅曹永和》(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9),頁39-40提到「被叫『目鏡』不是沒有道理的。曹永和搬到台北後,父親帶他到台灣總督府圖書館的兒童室參觀,以後他就懂得自己去那裡看書了。當時,台灣總督府圖書館是頗具規模的公眾圖書館,兩層樓的西式建築,藏書豐富,並附設兒童室,有很多兒童圖書」




最近看到臺大首頁上提到為何要頒發給曹永和老師名譽博士的理由,這應該是校長在會場上朗誦的內容,轉載如下:

因此,本校頒授曹永和先生名譽博士理由有二:第一、提升臺灣歷史研究之國際聲望,中央研究院院士曹永和先生,於任職臺大圖書館期間,深感整理臺灣史 料的重要性,除積極投入相關領域的研究之外,更義務協助出版《臺灣文獻叢刊》。由於治學有成,備受推崇,從民國49年起,經常獲邀前往日本和歐美各國,參 與國際學術會議,推動合作計畫,對奠定臺灣歷史研究的基礎,提升臺灣歷史研究的國際聲望,具有不可磨滅的貢獻。

第 二、勤毅自學,足為後學典範:曹先生不受學歷和工作性質所限,憑其毅力與熱忱,在繁忙的工作之餘,抽空自修多國語文,獻身學術研究,其成果豐碩,深獲肯 定;自民國73年起,應聘在臺大歷史系授課並指導研究生,二十多年來,培育國內外無數優秀人才。此外,曹院士更出錢出力,以申請研究計畫、成立基金會等方 式,支持相關學術活動與出版,為國內年輕學子爭取出國進修的機會;資助並推廣臺灣史以及海洋史的研究。其大公無私的人品,致力學術的熱忱,提攜後進的魄 力,贏得社會廣泛的尊敬與學界一致的推崇。

資料來源:http://www.ntu.edu.tw/chinese2009/spotlight/spotlight.htm

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臺灣は臺灣人の臺灣たらざるべからず

臺灣は臺灣人の臺灣たらざるべからず。

「臺灣非是臺灣人的臺灣不可」(台湾総督府警務局 昭和14年:5)

2009年11月1日 星期日

唐德剛去世了

剛剛從bbs得知唐德剛於10月26日與世長辭,關於他,報導有,但是不多。不過對我而言,認識他不算晚,高中時,就曾訂購了他一整套的晚清七十年,裡頭的許多內容,讓我對中國近代史有所改觀。

但最近與他結緣,則是上班之後籌拍紀錄片,拜託廠商聯絡上了唐德剛,希望他談談1949年李宗仁的部分,但因為久病纏身,唐先生能談的不多,但他最後一次在媒體亮相,或許就是在我們這部紀錄片中,當他談起李宗仁在正副總統就職典禮上被蔣捉弄的情形,倒是還活靈活現,但鏡頭上的他,被大衣裹住,凹陷在沙發上,似乎與他一支意氣風發的健筆給人的印象,差距甚遠。

不過,國史館至少留住了他的片言支語,相信首播時,至少能讓人憶起這位史家

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制定過程

19471225日中華民國雖正式進入憲政時代,但此時卻也為中國境內國共兩黨政權內戰的高峰期,包括華中、華北、東北等區域,都處於戰火方熾的狀態。同年74日,國民政府國務會議依「國家總動員法」通過「厲行全國總動員戡平共匪叛變方案」,中華民國進入「動員戡亂時期」,此時距離國家正式行憲,法體制已先一步進入非常的戰時階段,已為即將正式施行的憲政投入變數。

1948329日,當選並完成報到的1,679名國民大會代表於南京國民大會堂舉行開幕式,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正式召開,本次會議的主要任務原為選舉中華民國第一屆正副總統,但面對時局動盪,以及在政治協商會議以來在制憲過程中各黨派的種種齟齬,開議之初,就有代表迫不及待提出憲法修改案。其中又以莫德惠所提,1,202人連署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案」,在418日時三讀通過,賦予總統比憲法所規範的宣布戒嚴及緊急命令程序更大的行政裁量權。

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為緊急處分,不受憲法第三十九條或四十三條所規定程序限制。

此時在正副總統尚未選出,國民大會便透過「修憲」程序通過臨時條款,連署人之一的王世杰說明為何要提出此一修憲案:

現在政府有兩大任務,一為開始憲政,一為動員戡亂。但在憲法裡,對于政府在變亂時期的權力,限制綦嚴,如果沒有一個適當辦法補救,則此次國民大會閉會以後,必會有兩種結果:一為政府守憲守法,但不能應付時機,敉平叛亂,挽救危機;一為政府為應付戡亂需要,藐視憲法或曲解憲法條文,使我們數十年流血革命付了很大犧牲而制定的憲法,變為具文。[1]

當時制定臨時條款時,尚有代表詢問臨時條款是不是修改憲法,原因在於當時有社會人士認為才剛行憲就修改憲法,有損憲法尊嚴,但王世杰公開在會議上發出鄭重聲明,認為制定臨時條款是「這是屬於修改憲法的案。凡是變更或廢止與補充憲法條文的提案,都是修改憲法」。但王也一再於會議上強調,臨時條款的「臨時性」:

審查會有許多代表問為什麼不直接修改憲法本文?要用臨時條款?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們所提的這個案,有效時間是有限的,與憲法其他條文不同;而憲法本身的條文只要不經過國民大會的修改,永遠有效。這個臨時條款時效有限制不須經過修改程序,俟戡亂終了,自然消滅,所以應該用臨時條款。[2]

有代表也曾在會外提出制定臨時條款,將來會不會有危險?王世杰對此的回應是:

我們提案人提這個案,經過慎重考慮,臨時條款的有效期間,只有兩年,而且僅限於戒嚴的宣告和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的緊急處分;同時這種權限,立法院可以依法變更或廢止,最後臨時條款到了某一各時期,沒有廢止,本大會可以廢止。這個條款範圍不大,而保障頗為嚴密。[3]

因此依照王世杰原本的想法,臨時條款的期限應只有兩年,而且臨時條款之終止不只被動等待總統宣告,立法院或國民大會屆時都可以決定是否廢止,故不會有「危險」。但事實上該《條款》於1948510日公布實施,直到1991年經國民大會決議及總統公告才於同年51日廢止,共施行43年之久,遠出乎王世杰逆料,其間不論是立法院或國民大會均未將之廢止。

因此造成憲政秩序的非正常發展,問題並不在當初制定的臨時條款,而是日後政治情勢的發展。事實上臨時條款賦予總統的緊急處分權,嚴格來說並不涉及總統擴權以及破壞憲政常軌,日後臨時條款出現若干重大憲政常規的違背,則是中央政府遷台後對臨時條款的多次修改後的結果。但此例一開,臨時條款範圍不斷擴增,不只是凍結憲法本文,甚至制定出違背憲政原理與憲法制定原意的條款。


[1] 國民大會秘書處編印,《第一屆國民大會實錄》(台北:編者,1961),頁219-220

[2] 國民大會秘書處編印,《第一屆國民大會實錄》,頁267

[3] 國民大會秘書處編印,《第一屆國民大會實錄》,頁267

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

2009年9月19日 星期六

新家

今天農曆八月一日,雖然不宜搬家,但總算是落腳「安居」了!

還是老爸老媽來幫忙,去年開始工作,到今天落腳新家,都是兩老張羅打點。

沒有他們,一切都在未定之天。

只可惜,女主人今天在居家隔離,是唯一遺憾。

2009年7月15日 星期三

科長退休了

還記得去年當兵快退伍時,在當值星官照顧新兵吃飯時,突然接到國史館的來電,原本想說應該是沒機會到館裡去了,我要分發到哪裡,茫茫啊...不過手機響起時,是科長問我希不希望到館去工作,我當然是一口應允。

退伍不久,休息不到二週,扣除找房子的時間,9/30我就到了國史館上班,展開了我的第一份正式工作。

一開始,分配到數位科,廖科長歷練豐富,對我這個初入公門的人,可以說是循循善誘,沒有什麼壓力,只有指導,沒有過責備,讓我很快地進入狀況。

今天,7/16!距離我上班還不到一年,科長退休了!

上班騎車時,似乎有著一些失落感,今天忙進忙出,跟著大家希望能夠把這次歡送會辦好,沖淡了一些憂傷的情緒,雖然跟科長沒有太長的時間接觸,但在平常言談之中,發現許多觀念頗能契合,算是蠻談得來的上司。

只要有問題,找他,總是會有答案!明天開始,就少了這們一位可以依靠的長官了。

從中午開始,我一直擔心我的改編歌詞的「國史館ㄟ黑狗兄」會不會冷場,可不可以帶動現場氣氛,讓科長帶著滿滿的歡喜回去。結果,在大家的幫忙下,效果極佳,科長非常高興!我想這應該是國史館少見的熱烈氣氛吧!

活動結束,在辦公室與同事、長官們又閒談了一陣子!科長回顧了他如何踏進公門,以及他在補教界的輝煌盛事,言談中雖然一直透露出不捨,但仍不得不畫別。

最後,我幫科長拿著今天的花束、禮物和獎章一起下樓,送科長上車,揮手跟科長say bye bye!

臨走前科長還是對我來了一番鼓勵、稱讚,這些不談。

當我回頭上樓拾起背包回家時,在按指紋打卡的地方,又跟去上廁所的科長錯身而過,只見科長還不忘在指紋機留下他公務生涯最後一次的退勤紀錄。

時間是下午的五點四十分吧....

抬頭仰望,夕陽依舊燦爛,科長25年的公務生涯告終,展開人生新的階段。

回頭看我自己,可還有好幾千個日子啊....

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周婉窈《面向過去而生》新書發表會




7/10炙熱的下午,我從新店一路騎到中山北路,頂著36度的高溫。

目的是蔡瑞月舞蹈社,周老師新書發表會的場地。


發表會挑在這個大廈圍繞中的一塊綠地,彷彿都市叢林中的綠洲,日式木造平房,選在這裡,蠻符合老師向來清新、徐緩的個性。

我把車子停在巷口,正好看到老師、師丈、慧先下車,恰巧錯身而過。

周老師和師丈陳弱水老師,師丈是老師在書中一直稱讚很「聰明」的人



抵達場地時,已見高一生的公子高英傑先生在座,旁邊是他的兒子,今天「半個」主角是這對父子倆。隨即轉身,買了老師的新書《面向過去而生》,當然是要等著簽名囉!曾在課堂上聽老師不經意的說過,大意是要買多買正版的書,送影印店複印是逼不得已才可以的,好比書籍已經絕版,或是年代久遠者,買正版,原因無他,是對作者的尊重,也是對文化消費的一種鼓勵。

老師說這段話時,腦子隨之一愣!上大學以來,似乎已經把「印書」當成是家常便飯,嘴裡老是嚷著省錢、書很貴之類的,但從沒想過其他的事情,有時還會印了好書,而沾沾自喜。

這是題外。

發表會的場地,在半小時之內,由空曠轉而悶熱,只見工作人員把空調一台台打開,座無虛席,底下有如台大歷史系的課堂,曾經受業過的學生,在底下滿!滿!滿!,連主持人都笑稱這是台大歷史系的暑期班。

發表會由高英傑父子的歌聲與銅管拉開序幕,唱的是高一生創作的歌曲,老師找高先生來,是有原因的,高一生先生曾經影響了周老師父親的命運,其間的曲折,在書中有相當細膩的描寫。我不太會欣賞音樂,乍聽之下,樂聲與歌聲並不是「我所認識」的協調,之所以加引號,原因是我不太會欣賞音樂,不見得是不協調。

高英傑父子在表演前認真準備的神情



接著師丈陳弱水老師上台說話,現在已經記不得說過些什麼,最有印象的是,他說他們夫妻倆,從事的是知識文化的工作,「出書」而言,對他們是人生重要的事情,陳老師最後言道:下次他也還要參加婉窈的新書發表會!全場呵呵大笑、掌聲不斷。



對讀書人而言,出書是將自己的所思做一整理,貢獻於世界,但對家人而言,則是有無比的榮譽感,台下坐了老師的媽媽、二哥和一群親人,這說明了一切。

接著金恆煒先生也上台說了些話,他會被邀上台,是因為周老師的文章不少是刊載他主編的《當代》雜誌上頭,周老師還笑稱,《當代》如果沒有停刊,他的〈海洋之子〉就不會遇到被退稿的「命運」,而有《當代》可以「收容」了。底下又是一陣笑聲。我突然間才知道原來《當代》「又」停辦了......

再叉開題吧,我知道《當代》這個雜誌是在我大學時,拜訪台東的趙川明老師時,他到他四樓的書架上,拿了不少《當代》送我,說多看這份雜誌,對思想可以有比較深的認識,那時我才知道這份雜誌,日後如果到圖書館,會翻翻目錄內容,文章不見得我都讀得懂。想到這,我好久沒回去拜訪老師了,真是不應該.....

終於輪到作者上台致詞時,老師開頭就是感謝允晨,說允晨是國內「有良心的出版社」,跟出版《臺灣歷史圖說》日文版的老字號「平凡社」同樣等級,同樣有良心。說允晨有良心是他們不是很計較書籍是否暢銷,在意的是書的內容,允晨不少書是關心被壓迫、受難者的議題,這些在國內,並不吃香,但允晨願意出這些臺灣出版社不太願意出的書。

不過老師致詞時也點出了一個重要「經濟」因素,那允晨得以不計成本,那就是允晨出了白先勇的《孽子》,老師聽友人轉述,據說允晨可以靠這本撐十幾年都沒問題,還笑說要多幾個白先勇。在旁當司儀的老闆廖先生只能一直笑著,連忙說,沒有那麼多啦!撐個幾年是沒問題。

老師接著說今天如何邀請到高英傑父子的經過,以及他與高一生音樂結緣的故事,在底下的高先生頻頻點頭,我想有「稱是」和「稱謝」的意味在吧!

老師還說,今天勞煩大家前來,幸好有準備這麼好的音樂給大家欣賞,她才覺得不內疚。(真是含蓄的一個人...)

最後老師到會場後方坐定,展開簽書時,老師在桌上放了一本書、一張計算紙和一張衛生紙,書的用意是要讓簽名在書的扉頁時,墊在下頭,讓書攤開時能夠平整;計算紙則是用來寫下讀者的名,免得寫錯;衛生紙是要擦去筆尖多餘的油墨。

這種簽名不像偶像,也不像是暢銷書作者,嘩啦拉兩三下溜過去,老師落筆有如習寫鋼筆字,一筆一畫寫下去,筆鋒稜角分明,似乎跟我認識的周老師個性略有不同,不過倒是十分符合嚴謹、不妄言的個人風格。這樣的簽書方式,我第一次見過,真的是非常有「誠意」的作者,拿到簽名的人,還可以跟老師留影,滿心歡喜抱著書離開。我瞄了一下桌上待售的書,一大疊似乎只剩下兩本而已,可以想見場面的熱絡。

最後,老師跟我們一群學生合照留影,在老師還和家人聊天時,
同學向前拍拍老師的肩膀,跟老師畫別,老師同樣瞇著眼睛,笑笑說,謝謝大家。




就這樣,我們揮手離開。結束了一個頗有意義的午末
同學們喜孜孜拿著剛簽好名的新書

附記:感謝慧先熱情提供的相片。

陳寅恪悼念王國維

這文章有機會可以背起來


海寧王先生自沉後二年,清華研究院同人成懷恩不 能自已。其弟子受先生之陶冶煦育者有年,尤思有以永 其念,金曰宜銘之貞珉,以昭示于無竟。因以刻石之辭命寅恪,數辭不獲已,謹舉先生之志事以普告天下後世。其 詞曰:

士之讀書治學,蓋將以脫心志于俗諦之桎梏,真理因得以發揚。思想而不自由,毋寧死耳。斯古今仁聖所同殉之精義,夫豈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見其獨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論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興亡。嗚呼!樹茲石于講舍,係哀思而不忘;表哲人之奇節,訴真宰之茫茫,來世不可知者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時而不章;先生之學說,或有時而可商;惟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歷千萬祀,與天壤而同火,共三光而永光。

2009年6月2日 星期二

樂!


被蔡慧玉回顧的文章,是我在2005年的第一篇法律史習作日治時期臺灣人與近代法律的交會以張麗俊《水竹居主人日記》為例〉,這是在王泰升老師課堂上的報告。

文章能有人看,樂事一件。


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曹永和老師的簽名




對於蒐集作者簽名,我還有點興趣,趁著上曹老師的日文課之便,請老師在書上簽名,頓時,這書的意義又非凡了起來。

2009年5月31日 星期日

明治巧克力

好吃的巧克力,令人銷魂。日本時代,不少臺灣人應該嚐過這番好滋味!到今天還可以在7-11的架上看到,但這個廣告還特別標記是賣「餅乾」,不知道廣告中的可可粉是幾パ(pa)?是苦?還是甜?

《臺灣日日新報》,1929-06-27 ,4版

2009年5月30日 星期六

淡水暮色:老爸老媽來台北


端午連假,老爸老媽「冒險」開車直入台北城這個很多路口不能左轉的城市。

主要是去拜訪女友媽媽,順道要到台北來,天保佑,溫度沒有太高,還可忍受,但是還是沒有去成擎天岡,令人惋惜,但今天去了淡水,開闊的河面,兩老嘖嘖稱讚!後來又到了中正廟,經我解釋一番,頗認為是「皇城」格局,理解到何以民進黨跟中正廟向來勢不兩立。



下午4點多出門,晚上9點多才回來,算是有操到,我寫這短文時,兩老應該已經睡著了,希望老爸過敏不要發作,一覺天亮,明天有精神開車南征高雄,平安抵家。

歷史的影響力

「關於他們所忍受的煩惱,人們通常不會用歷史變遷和制度矛盾來解釋。關於個人的幸福,他們也不認為和社會的大起大落有什麼關係。人們很少意識到,個人的生活模式和世界歷史的軌跡之間有一種微妙的接合,一般人通常也不會知道,這種接合對於他們將變成哪一種人,以及他們可能參與、塑造的歷史有什麼意義。」

                C. Wright Mills, The Sociological Imagination


如果要問歷史的有什麼當下的影響力,一般人確實很難從所謂背景、脈絡去察覺,這工作的詮釋很多是落在歷史學者手中,我們的角色或許就是要提供人們這類的訊息,讓自己知道自己所處的位置、角色,是某種權力結構、文化型塑下的產物。

最近聽到翻到一個名詞叫做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用柯志明的話是「因徑依賴」,跟打柏青哥、彈珠台一樣,球跑的路徑跟方向,出於機率,但走了A路徑,只能就此路徑的條件下進行選擇,頗似上述所云,看起來是比較炫的新名詞。

網誌存檔